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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人权义务的证成、类型与转化

更新时间:2023-06-14

【摘要】国家权力的正当性,需要在履行国家人权义务过程中来加以证成,证成性的不够或缺失,会削弱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国家权力必须以履行国家人权义务来证成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国家是人权实现的最主要的人权义务主体。国家人权义务,从类型来说,主要有道德义务、法定义务和现有义务。国家人权义务关键在于国家公权力在动态中把这三种类型的国家人权义务及时递进转化,才能证成国家权力的正当性。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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